学校首页 学校概况 校园快讯 党建工作 教研教改 信息公开 德润校园 教师发展 家校心桥 平安校园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制度规范
东凯实验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作者:  时间:2016-01-19  来源:

  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依据《东营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为主线,以建一流的教职工队伍,创一流的教学业绩,树一流的教育形象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忠诚、立人、求索、志远”的教育精神,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供人才支撑,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考核原则

  1.公正性原则。建立统一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实绩,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2.教书与育人并重原则。倡导育人为本,坚持教书与育人并重,引导每一个教师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3.治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既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考查,也注重对教学过程和教师教学能力的考核,也体现对教师治学态度的重视,使评价结果更加全面、科学、合理。

  4.科学性原则。本方案采取“目标分解积分法”,各项具体指标的权重体现教师工作的不同层面,评价结果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使评价结果具体量化,避免评价的盲目性。

  5.鼓励性和发展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方案从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结合上级对教师和教师素质的基本要求,为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型教师”向“科研型、学者型教师”的转化指明方向,鼓励教师重新构建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任课教师考核分师德修养、工作状况、个体发展、工作量四项指标;其他人员考核分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四项指标。

  五、考核指标与分值

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与权重分配表


 

  六、考核周期与分类

  1.考核周期:一学期一考核。

  2.考核分类:任课教师(分小学部、中学部两部分),教师兼中层干部,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分别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分别划分等级。

  七、考核的组织

  为加强对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教职工的考核事宜。

  1.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校委会其他成员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

  根据考核指标及部室工作分工,成立分项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分项指标的考核。

  2.考核要求

  各考核小组对考核的内容及结果计算负全责,要对所负责的分项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在考核结果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办公室汇总。审查小组要安排相关人员与办公室一并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完成后,再进行统一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对外公布,公布的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奖、扣分等有关说明

  1.在教职工考核分类时,工勤人员在教辅岗位上工作的,按照教辅岗位考核;教师在工勤岗位工作的,按教辅考核。

  2.凡对学校有特殊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将根据情况酌情加分(1、2、3、4、5分)。

  3.在推进课堂改革方面,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加分(1、2、3、4、5分)。

  4.课堂教学改革不推进、行动不落实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挡次扣分(1、2、3、4、5分);在上级教学视导、评估检查听课中,课堂改革达不到良好以上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扣分(1、2、3、4、5分)。

  5.课堂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出现安全、教学责任事故,查实一次,视情况轻重从总分中扣直接责任人3分、4分、5分。

  6.班主任按照班级考核情况加2分、3分、4分。副班主任根据所分管工作考核情况加1分、1.5分、2分。处室主任按照处室考核情况加分3分、4分。

  7.教职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献血、捐款和志愿者服务等群团活动的每次加0.2分。(志愿者指正式注册的人员)

  8.学校设全勤奖,教职工一学期全勤的奖励1分。

  9.以上奖、扣分均在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中增加或减扣。

  10.学校安排工作时,按照“以质定量”原则,优先安排教学水平高、成绩好的教师满工作量运行;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兼任至少一门校本课程,凡不申报兼任校本课程者视为没有完全履行教师职责,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根据学校安排不承担校本课程的教师除外,如:初中毕业班教师、校本课程检查人员等)。

  11.本考核办法的计算原则统一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实行(保留2位小数)。

  九、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考核结果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考核指标总得分 +考核奖扣分。

  2.教职工年度考核得分为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3.职称评审时,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4.绩效考核成绩排在前三分之二的教师方可有资格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十、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附件: 1.《任课教师考核细则》

            2.《教师兼中层考核细则》

            3.《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考核细则》

            4.《工勤人员考核办法》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

2015年7月23 日      

 

 

 

 

 

 

 

 

 

 

  附件1

任课教师考核细则

  考核分为师德修养、工作状况、个体发展、工作量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

  一、师德修养(10分)

  (一)考核内容:

  主要评价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包括领导点评、教师述评、学生直评、家长督评等指标。

  (二)考核方法:

  1.领导点评(3分):每学期组织一次中层以上领导对教师的师德评议,按照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2.教师述评(3分):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的师德互评,按照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3.学生直评(2分):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对教师的师德评议,按照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4.家长督评(2分):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家长对教师的师德评议,按照实际得分计入考核。

  (三)说明: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东营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八要”、“八不要”守则及违反处理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视以下情况分别扣分: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品德不良、侮辱学生的;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以上情况凡被举报、反映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每查实一次扣除4分,扣完为止,不再追扣。

  2.凡在教职工散布虚假信息、破坏教职工团结、有损学校形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8分,扣完为止,不再追扣。

  3.凡从事有偿家教、第二职业、出现严重教学责任事故及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本项考核不得分,同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四)考核分工:

  本项考核的领导点评、教师述评由办公室负责,学生直评、家长督评由教导处负责,最后由办公室进行汇总。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

  二、工作状况(35分)

  (一)考核内容:

  主要评价教师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和团队建设三项内容。工作态度主要包括日常考勤、遵纪守法、敬业精神等指标;学校根据有关人事管理规定,严明考勤纪律,规范审批程序,杜绝无故迟到、旷工和长期在编不在岗、外出不归等现象。教育教学能力主要包括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等教学常规,突出分层次和个性化作业;后进生转化、指导学生等育人能力;普通话、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基本功;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团队建设主要包括集体备课、听评课、团队精神等指标。

  (二)考核方法:

  1.工作态度(4分)

  (1)考核方法:本项满分4分,采取扣分方式,扣完为止,不再追扣,不重复扣分(扣分以扣得多者为准),扣分标准如下:

  ①旷课、误课一节分别扣2分、1分。旷工半天扣2分(旷工半天起计),旷工一天扣4分,若旷工期间有课的,每节再扣2分。

  ②上班请假半天扣0.1分(半天起计),请假一天扣0.2分,依次类推。

  ③开会、培训学习及学校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请假一次扣0.1分,无故一次未到扣0.2分;不遵守集体活动纪律,影响秩序者发现一次扣0.5分;升旗仪式考勤施行公布反馈制度。

  ④下午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教职工到时间有需要接孩子的(学龄前儿童)不扣分(校内双职工只限一人)。

  ⑤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次扣2分;因不遵纪守法,缺乏敬业精神,每被学校通报一次扣1分,处分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不再追扣。

  ⑥产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其假期可在正式上班后按其等同天数抵消请假天数。

  (2)考核说明:

  ①教工每学期累计迟到3次或累计3天事假不扣分。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职工每学期累计迟到5次或病事假在5天以内不予扣分;以上以外有迟到、早退现象的,每次扣0.3分。

  ②本人生病住院期间(以医嘱静养时间为依据)、婚嫁(7天连续计算)、丧家(3天;路程远的,按国家规定给予路程假)不扣考核考勤分;产假及计生方面的请假属政策范围内的,不扣考核考勤分;本人生病未住院者,父母(含岳父母和公婆)、配偶、子女住院确需陪床请假者,按照3天请假不扣分,3天以上的请假(不含3天、累计)按请假天数的1/2扣考勤考核分;父母(含岳父母和公婆)生忌日当天请假不扣分,路程远的,按国家规定给予路程假。学年度病事假超过15天的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3)考核分工:

  旷课、误课由教导处负责,常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重大活动的考勤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处室做好记录,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备案,此项考核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统计汇总。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示,学期末统计汇总。

  2.教育教学能力(25分)

  (1)教学能力(19分)

  ①备课(4分)。按课标规定课时,节节有教案,教案书写认真,环节完整,教学过程思路明确、重点突出,能体现学生主动发展,教学反思详实,能及时总结反思教学行为。

  考核方法:

  A.数量(2分):采取扣分制,教案前置检查,缺交一次扣0.1分,教案数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每少一个扣0.1分,直到扣完为止,不再追扣。

  B.质量(2分):由教导处牵头,按照教案检查标准进行考核打分,依据考核得分排序,按4:4:2比例划分A、B、C三个等级,分别按2分、1.5分、1分赋分,计入考核。

  C.考核分工:此项考核由教导处负责,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示,学期计入考核。

  ②课堂教学与教学基本功(5分)。

  A.课堂教学(3分):通过每学期举行的讲课活动,考核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依据新课改课堂评价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同一群体考核得分排序,按4:4:2比例划分A、B、C三个等级,分别按3分、2.5分、2分赋分,计入考核。不参加讲课活动的教师此项不得分。

  B.教学基本功(2分):根据学期末统一组织的通用基本功测评,按照同一群体考核得分排序,按4:4:2比例划分A、B、C三个等级,分别按2分、1.5分、1分赋分,计入考核。不参加测评的教师此项不得分。

  C.考核分工:课堂教学由教导处负责,教学基本功由办公室负责,学期末考核由办公室汇总。

  ③学生作业(10分)

  A.作业精选(2分):任课教师要精选作业,引导学生认真完成教材和国家提供的练习册上的作业。不得利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不得以整套习题作为学生的作业,每出现一次违反规定的现象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B.分层布置(2分):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每学期课程教学部组织对教师分层布置作业情况进行问卷调查2次,取平均值赋分,作业分层布置认可率达到85%以上赋2分,认可率为71%-84%赋1.5分,认可率为60%-70%的赋1分,认可率低于60%的不得分。小学一二年级的作业可不分层布置。

  C.批改质量(2分): 由教导处牵头组织对作业批改情况实施检查,按标准考核打分,依据考核得分进行排序,以有作业要求的任课教师为团体,按4:4:2比例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分别按2分、1.5分、1分赋分。

  D.批改数量(2分):认真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书面作业,做到书面作业全批全改。批改数量考核实行扣分制,每少批阅一次扣0.5分,每少批阅一本扣0.1分(特殊情况除外),直到扣完2分为止(作业次数要达到正课时数的2/3,要求全批全改)。

  E.学生课业负担(2分):作业布置量符合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当天没有课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作业。课程部负责制定各学科的作业量标准,并负责组织有家庭书面作业学科的学生进行课业负担问卷测评(分为重、偏重、适中三个等级),课业负担重和偏重率合计为0的赋4分,重和偏重率合计在9%以内(不含0)赋3分,重和偏重率合计在10%-19%赋2分,重和偏重率合计达到30%及以上的赋0分。每学期组织3次测评,每次测评完毕,及时公布成绩。取3次测评的平均值作为该项考核分。没有书面家庭作业的学科取有家庭书面作业学科教师得分的平均值。

  F.考核说明:本项考核由教导处负责。

  a.考试科目依据上述五项作业考核的总得分,按4:4:2比例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分别按10分、9分、8分赋分。

  b.考查学科每学期研究性学习等作业次数不少于2次,考核学生评价档案、研究性学习、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小论文、小制作、艺体训练和活动、实践类等作业及实际教学效果,依据考核得分,按3:3:4的比例划分A、B、C三个等级,并分别按10分、9分、8分赋分。在此基础上,每少评价一次扣1分,每少评价一分扣0.1分。

  (2)教学计划 、总结等各种常规资料(3分)

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总结、计划及外出学习心得等各种常规资料在收交时,学校将提前告知。该项考核实行扣分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上交,每次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不再追扣;存在抄袭、雷同等现象的每人扣0.5分。

  本项考核由教导处负责,考核完毕,及时公布成绩。

  (3)育人能力(3分)

  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工作,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善待后进生,不歧视、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积极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成长创造条件。由教导处负责组织专门的育人能力(后进生转化、指导学生等)学生问卷测评(1-3年级课堂教学问卷由教师互评进行计分),按照学生问卷测评的实际成绩赋分,计入考核。

  3.团队建设(6分)

  (1)集体备课(2分)

  教导处参考各备课组或教研组的集体备课记录,结合学校抽查备课组、教研组活动记录的情况,以备课组、教研组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确定活动质量。教师每缺席1次活动扣除0.1分(外出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除外),直到扣完为止,不再追扣。学校重点推进学科教研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视具体情况扣0.5-1分。

  (2)听评课(2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龄5年以下的(含5年)教师每学期听评课20节以上,教龄5年以上的的教师每学期听评课15节以上(外出培训听课,按三节折算为一节处理),分管教学、科研的处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听评课的范围要宽,尽可能扩展到学校的每个年级及相近学科。听评课记录课程教学部每月检查一次,期末进行总评,通报评价结果。在规定时段内,每缺少1节,扣0.1分。

  (3)团队精神(2分)

  每学期教导处组织教师对本年级的团队精神进行评议,依照教师在同一群体中的排名,按1:1的比例划分为A、B两个等级,分别赋2分、1.5分计入考核。

  (4)考核分工:本项考核由教导处负责,每次考核完毕,及时公布成绩,期末汇总办公室计入考核。

  三、个体发展(40分)

  (一)学生发展(28分)

  1.教育效果(5分)

  ⑴学生成长过程评价(3分)

  班主任教师:根据班级管理常规检查情况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比赛活动成绩对原始分进行积累,按4:4:2的比例划分A、B、C三个等级,分别赋3分、2.5分、2分计入考核。

  副班主任教师:根据班级管理常规检查情况对原始分进行积累,按3:3:4的比例划分A、B、C三个等级,分别赋3分、2.5分、2分计入考核。

  其他教师:根据期末民主评议得分按2:2:6的比例A、B、C三个等级,分别赋3分、2.5分、2分计入考核。

  ⑵ 全员育人效果(2分)

  根据教师填写的育人案例和学生实际转化情况,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教师育人效果的评价考核,按照教师在同一群体中的排名,按照4:4:2的比例划分A、B、C三个等级,分别赋2分、1.5分、1分计入考核。

  ⑶考核分工:此项考核由教导处负责,班主任(副班主任)教师实行月考核累计赋分,其他教师学期末进行集中考核,学期末统一汇总成绩。

  2.教学效果(20分)

  ⑴小学考试学科

  以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班级人数以教导处开学初核定人数为准,任教班级平均分与平行班级最高平均分相差3分(含3分)以内,教学效果得满分,相差3分以上,按照平均分相差1分扣减教学效果1分计算。

  ⑵中学考试学科

  实施增量评价,按照两次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考核,测算出每位教师学科目标考核完成分,依据考核得分对全部考试科任课教师进行排序,按3:3:2:2的比例划分A、B、C、D四个等级,分别赋12、11、10、9分;同时核算每位教师学科发展分,按按3:3:2:2的比例划分A、B、C、D四个等级,分别赋8、7、6、5分,两项成绩之和作为教师的个人得分。

  ⑶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考核以教学内容完成情况、课堂抽测、训练队训练、成果展示、研究报告、小论文、调查报告或答辩方式进行考查。学期末课程教学部根据考核方案统一做出考查安排,成立考核小组,依据考核细则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并按1:3:4:2比例划分A、B、C、D四个等级,并分别赋20、18、17、14分。

  说明: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涉及到信息技术、体育、实验技能等科目,按以下方法进行测算:

  ①信息技术考试A等率达到90%以上,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0分;考试A等率为80%-90%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18分;考试A等率为70%-79%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16分;考试A等率为60%-69%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14分;考试A等率为60%以下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12分;

  ②体育考试A等率、B等率合计达到90%以上,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0分;A等率、B等率合计达到80%以上,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18分;考试成绩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则该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按考查科目进行考核。

  ③实验技能考试A等率、B等率合计达到90%以上,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20分;考试A等率、B等率合计为80%-90%,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18分;考试A等率、B等率合计为70%-80%,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得分为16分;考试A等率、B等率合计为60%-70%,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得分为14分;考试成绩A等率、B等率合计达不到60%的,则该任课教师的考核分为12分。物理、化学、生物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分取考试学科教学效果分和实验技能考试考核分的平均分。

  ⑷考核分工:此项考核由教导处负责,每学期依据考核方案进行统计核算。

  3.学生个性特长发展(3分)

  学生在各级教育、教研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科及其他竞赛活动中获奖,分别按下列标准计入指导教师奖励分:

 

省级及以上

市级

县(区)级

校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8

1.6

1.4

1.4

1.2

1.0

1.0

0.8

0.6

0.6

0.4

0.2

  ⑴教师辅导一个学生参加同一类不同等级的竞赛获奖,只计算其中一个最高项、最高分、不重复、不累积计分。教师辅导一个学生参加不同类的竞赛获奖的,分别按规定计分。

  ⑵教师辅导多名学生参加同类比赛获奖的,按以下标准计分,计分按比例递增。

人数

1

2

3

4

5

6

7

n

计分比例

100%

110%

125%

145%

170%

200%

230%

 

  ⑶辅导学生在省级、市级以上正规报刊正式发表,分别按省、市竞赛一等奖处理;辅导学生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得分降一级处理。各级别获奖累计分进行封顶上限,分别封顶为县级1.4分、市级1.6分、省级1.8分、国家级2分。

  ⑷考核分工:此项考核由办公室负责,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

  (二)教师发展(12分)

  1.教师培训(2分)

  本项考核采取扣分制,以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教研活动和组织参加的东营市范围内的培训学习教研活动为主要依据,凡是完全按照服从学校安排的教师,得满分2分,每少参加一次扣除0.1分。

  2.科研成果(3分)

  ⑴获得省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者得1.8分,获市优质课一等奖、省优质课二等奖,得1.5分;获得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市优质课二等奖、省优质课三等奖,得1.2分;校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得0.9、0.6、0.3分。非现场类录像课、整合课、说课,按降低一级一等计分。基本功比赛降低一等计分。

  ⑵在国家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一等奖,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教育期刊发表的论文1500字以上得1.2分;在省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一等奖,在国家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二等奖,在市级正式教育期刊发表的论文1500字以上得1分;在市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一等奖,在省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获二等奖,在国家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三等奖,得0.8分;在市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二等奖,在县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一等奖,得0.6分;在县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二等奖,在市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案等评比中获三等奖,得0.4分。

  ⑶发表论文1000-1500字之间,500-1000字之间,500字以下相应递减一个等级,报纸、试题类文章按同等级别期刊的一半计分,增刊、特刊、非本专业文章和收入论文集的不得分。与本人教学工作无关的或诗歌、散文等作品不计分。作者是多位的,第一位作者按各项标准的70%得分,第二位作者折半给分,其余作者得标准分的1/4分。教育系统其他部门评选的论文,降一个级别计分。各种报刊杂志评选的论文、没有教育部门参与的不得分。省级以上教科所、教育学会颁发的都按市级相应级别计分。

  注:以上获奖项目累计加分,得分最高者为满分,其他按比例折算得分。

  3.课程开发(4分)

  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有完善的课程方案,教学和管理规范,并获得学生认可。

  ⑴课程开发(1.5分):学校根据课程的开发进行考核,按1﹕1比例划分A、B两个等级,分别赋1.5分、1分计入考核。

  ⑵课程实施和课程成果(2.5分):每学期学校组织一次校本课程成果展示活动,由学校组织评委进行考核,按照实际得分排序,按1﹕1比例划分A、B两个等级,并分别赋予2.5分、2分计入考核。

  (3)说明:

  ①原则上每人必须申报一门校本课程,其中主教教师得分按实际得分计入,辅教教师降0.5分记;

  ②中层以上干部和学校安排有其他任务的此项得分取全校平均分。

  4.课题研究(3分)

  由上级教育部门(主要指各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校务部、教研室或教育学会)正式立项的省市级及以上课题,在课题研究规划期内的给予加分,超出研究期限的不再给予加分。其中,年度取得阶段成果的,市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得0.5分,其他参与者每人得0.2分,县级课题主持人得0.3分,其他参与者每人得0.1分;年度内通过鉴定结题的,市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得2分,其他参与者每人得1分,校级课题主持人得1分,其他参与者每人得0.5分。

  课题研究成果和教学研究成果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第一位作者分别计1.5、1、0.5分,第二位作者折半给分,其他作者得1/4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第一位作者分别得1分、0.5分、0.2分,第二位作者折半给分,其他作者得1/4分。不申报此项的考核不得分。

  5.考核分工:此项考核由办公室负责,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

  四、工作量(15分)

  1.考核标准

  ⑴各学科周标准工作量:

  小学:语文、数学12节,英语14节,品德、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16节。

  初中:语文10节,数学10节,英语10节,物理、化学12节,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14节,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16节。

  ⑵班会算1节标准工作量(标准工作量以小学语文学科为标准计算)。

  ⑶跨年级代课或跨学科上课的增加1节标准工作量。

  ⑷组织带课间操的体育教师增加1节标准工作量。

  ⑸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分别增加2节和1节标准工作量(同时兼任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的按教研组长加分);级部主任根据年级数分别加分,2-4个班加2节,5-6个班3节,7-8个班4节。

  ⑹凡兼任其他工作的任课教师,按下列标准增加工作量,计算工作量时,其周工作量对应所任教学科的周标准工作量。兼职工作量的标准如下:

  校产管理员2节;计算机维修及网络管理4节;兼职干事4节;电台播音1.5节;电教管理4节;工会团队委员1节;物理、化学、生物、科学老师实验教学1节;体育器材室2节;各功能教室1节/个;安全值班2节/天或夜;中层正职10节、副职8节。

  ⑺教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增加1节工作量;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增加2节工作量。

  ⑻教师请假后,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为其代课的,按所代学科周工作量标准及实际代课量计算工作量。

  ⑼自习等按实际时间的1/2折算成标准工作量。

  ⑽参与大型艺术展演活动的辅导教师视情况分别增加1-2节周标准工作量,增加的工作量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2.考核方法:每人基准分为10分(学校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安排岗位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即得基准分),按工作量系数(工作量系数=周实际上课节数/周标准上课节数)上下浮动。以1.0系数为标准,系数每高0.1加0.5分。

  3.考核分工:此项考核由教导处负责,由年级部对教师任课节数实行周统计,由教导处汇总进行月汇总。期末统一进行核算赋分。

 

  附件2

 

教师兼中层考核细则

  考核分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

  一、职业道德(10分)

  (一)考核内容及办法参照任课教师考核办法执行。

  (二)考核分工:本项考核由办公室负责。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    

  二、职业能力(15分)

  (一)考核内容

  1.校本培训(5分)。本项考核采取扣分制,以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教研活动和组织参加的东营市范围内的培训、学习、教研活动为主要依据,每少参加一次扣除0.5分。

  2.岗位职责履行能力(10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素质。侧重考核其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能力,主动负责的做好本处室工作的情况。

  (二)考核办法:校本培训由办公室负责,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岗位职责履行能力以服务对象和学校领导分别组成考核小组对其工作能力进行考核打分,依据考核得分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划分A、B两个等级,分别赋10分、8分计入考核。

  三、工作表现(40分 )

  (一)常规考核内容(30分):

  1.拥护和执行学校决定、决议,模范执行学校各项改革方案。

  2.工作有计划,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工作思路,年终或学期结束有工作总结。

  3.主管或分管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开展,工作得到学校认可或获得上级的表彰和肯定。

  4.履行指导、督查、服务职能,把管理职责、服务意识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管理方法科学、到位,效果显著。

  6.调动本处室人员积极性,增强全员参与意识,践行服务理念,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7.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及时,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8.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工作,及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宣传任务。

  (二)出勤考核(1 0分)。按任课教师出勤规定执行。

  (三)考核方法:常规考核以服务对象和学校领导分别组成考核小组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打分,依据考核得分进行排序,按1:1比例划分A、B两个等级,分别按3 0、2 7赋分计入考核。

  (四)教师兼中层工作表现考核得分=常规考核得分+出勤考核得分。

  四、工作成效(35分)

  (一)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工作质量与效益:

  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学校下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部门范围内的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2.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教育行风建设情况;校务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纠正自身不足的情况等。

  3.所分管的工作在上级的评估、评比和检查中的争先创优情况。

  (二)考核方法。由学校牵头成立考核小组,进行个人述职,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并依据考核得分排序,按1:1比例划分为A、B两个等级,并分别按35、32计入考核分数。

  (三)奖、扣分情况:

  1.奖分。所分管的工作在上级组织的各类检查评比中获得市级奖励的加3分,省级奖励的加5分,全国级的加8分。

  2.扣分。工作不能完成或受到上级批评的,每次扣5分;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工有严重违纪的,视情况出现1例扣2分;管理中被检举有包庇违纪现象不做记录的,每次扣2分并予以纠正;管理中有失职失责行为,酿成安全等重大事故的,每次扣1 0分;民主测评合格率低于7 5%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四)教师兼中层干部工作成效考核得分=考核小组考核得分+奖、扣分。工作成效考核封顶35分。
 

  附件3

 

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考核细则

  考核分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兼课节数达不到该学科周标准课时工作量二分之一的,按本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一、职业道德(10分)

  (一)考核内容及办法参照任课教师考核办法执行。

  (二)考核分工:本项考核由办公室负责。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

  二、职业能力(10分)

  (一)考核内容及办法:

  1.校本培训(4分)。采取扣分制,以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活动为主要依据,要求参加的人员每少参加一次扣0.4分,扣完为止。

  2.岗位职责履行能力(6分)。熟悉并能按要求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做好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业务不熟悉、不钻研业务、影响教育教学、影响学校工作,视情节扣1-6分。

  (二)考核分工。校本培训由所在部室负责考核,办公室负责汇总,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其他考核事项由学校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打分,按4:4:2比例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按6、5、4赋分计入考核。

  三、工作表现(40分)

  (一)出勤(20分)。该项考核满分为2 0分,实行扣分制。按任课教师出勤考核标准执行。

  (二)工作量考核(2 0分)。

  1.由分管处室统计该类人员月出勤天数,每月全勤赋18分,每加班1天,增加0.5分,依次类推,上封顶2 0分。每缺勤1天扣0.5分(参照教师出勤考核标准执行),依次类推。(加班加分的必须是学校安排,由分管主任和领导签字,并当周上交办公室的,方可有效。)

  2.兼任上课(含校本课程)的将周兼课节数,按相应学科标准工作量,折合成兼课系数,系数每0.1加1分,最多加5分。

  3.该项考核总分上封顶为2 0分。

  (三)考核办法:

  1.出勤及工作量考核按照“谁分管,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处室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备案,此项考核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统计汇总。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示,期末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2.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工作表现考核得分=出勤考核得分+工作量考核得分。

  四、工作成效(40分)

  (一)考核标准: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忠于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办事认真规范,有原则性,能及时完成任务;完成本职工作,档案资料、账册齐全规范: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考核办法:

  1.服务对象满意度(1 5分)。考核采取由服务对象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满意度考核,并按得票率计分,按4:4:2比例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分别按1 5分、1 3分、11分赋分计入考核。

  2.学校考核小组考核(2 5分)。由学校牵头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依据个人述职,结合日常表现,参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去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平均值为被考核人员的该项考核得分,依据考核得分按4:4:2的比例,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分别按2 5分、2 2分、2 0分赋分计入考核。

  (三)奖、扣分: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所干工作在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类检查评比中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分别计0.5、1分(校级0.5分,市级以上1分)。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不用心;不按时完成任务;由于工作拖沓,影响学校工作和影响师生利益;不配合工作,制造不团结因素的,视情节扣1-4分。

  (四)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工作成效考核得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奖、扣分。工作成效考核封顶40分。

  (五)考核分工:本项考核由办公室负责。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

 

  附件4

工勤人员考核细则

  考核分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

  一、职业道德(10分)

  考核内容及办法参照任课教师考核办法执行。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民主评议,按照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计入考核。

  二、职业能力(10分)

  熟悉并能按要求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做好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民主评议,按照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计入考核。对于业务不熟悉、不钻研业务、影响教育教学、影响学校工作的,视情节扣1-6分。

  三、工作表现(40分)

  (一)工作出勤(15分)。该项考核满分为15分,实行扣分制。按任课教师出勤考核标准执行。

  (二)工作态度(25分)。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忠于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办事认真规范,有原则性,能及时完成任务。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民主评议,按照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计入考核。

  四、工作成效(40分)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1 5分)。考核采取由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考核,并按得票率计分,按4:4:2比例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分别按1 5分、1 3分、11分赋分计入考核。

  (二)学校考核小组考核(2 5分)。由学校牵头成立考核小组,结合日常表现,参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去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平均值为被考核人员的该项考核得分,依据考核得分按4:4:2的比例,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分别按2 5分、2 2分、2 0分赋分计入考核。

  (三)奖、扣分: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所干工作在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类检查评比中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分别计1、2分(校级1分,市级以上2分)。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不用心;不按时完成任务;由于工作拖沓,影响学校工作和影响师生利益;不配合工作,制造不团结因素的,视情节扣1-4分。

  (四)考核分工:本项考核由办公室负责。一学期一考核,一学期一汇总。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