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水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结合学校用水实际情况,制定桶装矿泉水管理办法如下。
一、水桶配备标准:
1、教室配备:2个水桶/教室;
2、教师办公室配备:2个水桶/办公室;
3、行政办公室配备:1个水桶/饮水机;
4、小学部宿舍配备:4个水桶/每层;
5、中学部三、四层配备:4个水桶/每层;
6、中学部一、二层配备:6个水桶/每层;
7、其他部门:按照实际情况酌情配备。
二、发放时间:每天上午大课间(9:40-10:10)为集中换水时间。
三、各部门领取矿泉水时需凭空桶换满水桶,无空桶者一律不予发放。
四、各部门要爱护使用的水桶,如发生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五、各部门要树立节约用水意识,避免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发生。
六、后勤保障部随时检查各部门矿泉水的使用管理情况,对存在浪费现象的部门将给予通告批评直至限制用水并记入考核。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
东营市育才学校开发区分校
2015年4月9日